3月7日至11日,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第74次常委会会议在法国里昂召开。我国专门组织由驻法使馆组成的前方代表团,以及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外交部、公安部、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后方代表团出席。
会议共有89项议题,综合议题包括议事规则、战略愿景、遵约与执法、财政事务等,物种议题涉及象、犀、穿山甲、赛加羚羊、石首鱼、大型猫科动物、热带木材和兰科植物等。会前,前后方人员多次参加专题会议,深入研究各项议题,认真分析文件背景,妥善提出我国立场和观点。会议期间,后方代表团根据谈判形势随时调整谈判策略,修改发言提纲,丰富发言内容,采取“后方支持前方、前后方协同作战”的与会模式,有力维护了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国家权益,为今年11月将在巴拿马召开的第19次缔约方大会奠定了基础。
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1973年3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,宗旨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因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。我国是公约第63个缔约方,公约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对我国生效。目前,我国已与18个国家和11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。